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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密局副局长杜永胜: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的保密管理体制

发布时间:2010-07-01 13:38
                              □国家保密局副局长  杜永胜
转自保密在线


    新修订的保密法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体制,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职责和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健全保密管理体制是加强保密工作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我们要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从党和国家保密事业发展全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保密法的规定要求,创新和完善我国保密管理体制。
     各级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和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这种管理体制是在党和国家保密工作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有利于充分发挥党管保密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有利于推进新形势下保密依法行政,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
     我国保密管理体制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党的领导。这是由我党的执政地位和保密工作的特殊性质决定的。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制定和落实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党的保密委员会是党领导保密工作的组织形式。二是属地管理。实行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的管理,凡是在该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单位,其保密工作一律归该地区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三是系统指导。中央国家机关作为本系统业务工作主管部门,除负责管理本机关的保密工作外,还应当对本系统的保密工作负有管理或指导责任。这种管理或者指导,应当与业务工作管理关系保持一致。业务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垂直管理的单位,保密工作以上级业务部门管理为主,同时接受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业务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的单位,保密工作以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为主,同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无论实行哪一种管理方式,中央国家机关与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都要加强配合,互相支持。四是依法行政。保密法赋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保密规章制定、定密监督、保密检查等监管职能。保密依法行政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修订的保密法在明确保密管理体制的同时,将“保密工作部门”改为“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并明确了监督管理职能,这对于进一步理顺保密管理体制,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当前,要以保密法为依据,健全和完善保密管理体制。一要加强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建设。按照新修订的保密法的要求,强化地方各级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和政府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切实解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名称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增加必需的编制人员和财政经费,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开展。二要强化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职责。强化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责任制;中央国家机关要着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履行好保密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中央国家机关保密工作机构对本部门、本系统保密工作内部监督、系统指导的责任。三要加强保密干部队伍建设。把好进人关口,把德才兼备的同志选拔到保密工作岗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开展保密学历教育,建立和完善保密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保密干部队伍,切实把保密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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