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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泄露和贩卖个人信息“亮剑”

发布时间:2013-01-28 13:28
转自苏州新闻网(苏州城市商报2013年1月28日第12版)
  我国向泄露和贩卖个人信息的幕后黑手“亮剑”。日前,中国公安部统一部署指挥,在北京、上海、湖北、重庆等21个省区市开展打击非法获取和交易公民个人信息行动。官方统计,共有1100多名嫌疑人落网,包括8名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200多名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一批利用个人信息从事诈骗犯罪的嫌疑人。
  新华网消息
  “获取和贩卖个人信息犯罪成本低、市场需求大。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联系,逐渐形成个人信息买卖的黑色利益链。”参与办案的武汉市公安局刑侦处一位负责人说。
  “私家侦探”是武汉市警方本次打击重点。中国的“私家侦探”往往以调查公司、信息咨询公司为掩护,多采用非法手段获取并出售个人信息。
  嫌疑人徐某原是武汉一家咨询公司老板。利益面前,他铤而走险,以婚姻调查、清债、商务调查、查人找址、员工诚信等为由,做起非法“私家侦探”。徐某落网后交代说:“每条信息视齐全程度售价不等。通话记录和个人行踪等信息购入价格约300元,以100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最高可卖至4000元。”在武汉,有10家非法调查公司依附于徐某。他们从徐某那里购得个人信息,从事非法调查婚外恋、催款以及商业竞争对手情况。这10家调查公司在行动中被摧毁。
  武汉警方介绍,公民个人信息泄露轻则会招来垃圾短信和电话,重则引发诈骗、敲诈、勒索、暴力讨债等刑事案件。个人信息泄露引发的案件有逐年上升趋势。
  为加大非法获取和出售个人信息犯罪惩治力度,中国在2009年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两个罪名写入新修订的刑法。
  但一些办案民警反映,刑法对此类犯罪的制裁有局限性。“一信息经多次修改很难找到源头。犯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无法按刑法入刑。”武汉市公安局一位姓杨的警官透露。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家林认为,中国公安部门此次在全国专项行动,将加强人们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他认为,打击此类犯罪,不仅要靠公安机关行政手段,还要完善相关民事法律。
  “同很多西方国家一样,中国社会对私家侦探也有需求。约束‘私家侦探’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对于非法获取和出售他人信息的私家侦探,应明确民事赔偿方法,加大处罚力度。”陈家林说。 
(hhl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