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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化原则:有效管控国家秘密的客观要求

发布时间:2011-08-12 15:31
摘自保密在线
    所谓精准化原则,就是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和涉密程度,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合理分配力量资源,精心设计方案,精细实施活动,精准制定标准,确保管理对象清晰、管理措施有效、管理流程闭环,不断增强保密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精准化原则,体现了保密工作抓重点、保核心的特点和规律。通过实施精准化管理,不仅可以缩短保密管理战线,有效降低保密管理成本,同时还有利于解决当前保密工作中存在的底数不清楚、定密不准确、制度不落实、管控不到位等问题,推动保密管理由粗放向专业、由松散向集约、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
    坚持精准化原则,就要做到定密精准。保密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根据精准化原则,确定密级,应当以不同行业、领域的保密事项范围为具体标准和依据,实行“对号入座”;确定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不同事项的类型性质、重要程度、时效需要等因素,规定在明确的时间内,不能明确具体期限的,应当设置解密条件;确定知悉范围,应当以工作需要为前提,限定到具体人员。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机关、单位脱离保密事项范围,不看具体内容,而是按照机构规格和领导职务高低定密,造成国家秘密“满天飞”;有的重定密轻解密,不依法确定保密期限,导致国家秘密“一定终身”;有的把知悉国家秘密视作一种政治待遇,以行政级别作为确定知悉范围依据,造成知悉范围扩大,这些都使得保密成本增加,管理难度加大。坚持精准化原则,就是要尽快建立权责明晰、程序规范、解密及时、监督有力的定密机制,确保国家秘密可控、可管。同时,可以在发生泄密事件时及时准确进行查处,做到客观公正、不枉不漏。
    坚持精准化原则,就要做到制度精准。从大的方面讲,保密管理制度既包括基本、通用的综合性制度,也包括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甚至某一环节的单项规范,还包括管理标准、技术标准等国家保密标准。当前,保密工作已进入“深水区”,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涌现,体现在制度建设方面,个别现有规定已经滞后,一些新的领域存在空白,相应的保密标准亟待完善,特别是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现象较为突出。这里面既有人为不落实的主观因素,也有制度不好用的客观原因。个别机关、单位在制定制度时照搬照抄、流于形式,过大、过空、过于原则,不便于执行,缺乏生命力。只有坚持精准化原则,根据形发展变化和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抓紧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对不合时宜的进行清理,对缺项的进行补充,真正把宏观战略的决策转化为具体明确的要求,把笼统抽象的原则转化为清晰量化的标准,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涉密人员“学得会、看得懂、用得上”,才能确保保密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和权威性,真正发挥出应有作用。
    坚持精准化原则,就要做到监管精准。精确有效的监管是促进责任制落实、推动保密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保障。监管精准,就是做到涉密人员底数清楚,涉密载体有备可查,涉密环节安全可控,做到处处有监督、处处有管理。比如,涉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按照精准化原则,首先要实行分级保护,即根据涉密信息系统的不同级别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既不“过防护”,也不“欠防护”。同时,在同一级别的涉密信息系统中还可以设置不同的安全域,严格管控高密级信息向低密级域流转以及系统使用人员浏览、下载非授权域的涉密信息。
    坚持精准化原则,要在注重规范的同时讲求创新,在强调标准的同时突出特色,在关注整体的同时把握细节,既不能搞表面文章,也不能搞大而化之,更不能搞例外变通。要借鉴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思路,立足专业、科学量化,动态调整、持续改进,对有限的保密资源进行整合,实现保密管理的最大效益,确保国家秘密得到严密有效的管控。 
 
(hhl编辑)